1、两侧边台布置的净距不应小于1.60m。
2、一侧为通风柜或仪器设备时,其与另一侧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50m。
3、两侧布置的实验台、通风柜或仪器设备与房间中间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台、通风柜或仪器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50m。
4、岛式实验台端部与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.60m。
5、如一侧墙或两侧墙靠近外墙部位对着门开启方向时,其相应的净距应增加0.10m。
6、连续布置两台及以上岛式实验台时,其端部与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.00m。
7、实验台与墙平行布置时,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.20m。
8、实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布置。需与外窗平行布置时,其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30m。
9、不宜沿有窗外墙布置边台,不应沿有窗外墙布置需要公用设施供应的边实验台。
10、沿墙的边台端部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.20m。
11、中央台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20m。
12、当通风柜的操作面与实验台端部相对布置时,其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.20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