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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-8090-626石油化工产品采样管理要求
采集油罐、槽车和油船等样品时,应明确告知容器内的介质情况。在槽车和油船采样时,应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。禁止使用能够产生静电或产生火花的采样器,应使用防静电的采样绳,采样人员在消除静电后进行采样;上罐采样时要手扶栏杆,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。对硫化氢含量超标的介质,一般不允许罐上采样。轻质油品罐在进油、出油、调合时禁止上罐采样,待罐内静止到规定时间后,方可采样作业。
槽车(船)和罐车采样时至少2人到现场,1人采样,1人监护。
应积极安装罐下采样器,制定相应的采样操作规程,定期比对罐上与罐下样品的密度分析数据,确保罐下取样器处于受控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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